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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1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衡水市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来源:市科协普及部
关于表彰2021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衡水市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
按照河北省科协《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科协〔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普工作实际,市科协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衡水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衡市科协〔2021〕1号)。在各县市区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市科协组织五名农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衡水市项目评审会,并对评审出的拟表彰对象进行了公示。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市科协决定,对衡水市开发区怡丹家庭农场等10个基层科普典型单位和李玉江等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国家级
1.基层科普典型单位8个:
衡水市开发区怡丹家庭农场
衡水市冀州区冀兴果品发展协会
枣强县育鑫农业科普示范基地
武邑永金肉牛养殖协会
武强县顺鑫农牧专业合作社
故城县盛嘉种植专业合作社
河北博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衡水阜星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普示范基地
2.农村科普带头人1名:
李玉江 深州市禽病研究协会
二、省级
1.基层科普典型单位2个:关于表彰2021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衡水市先进典型的通知
河北新饶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平县天来农业种植有限公司
2.农村科普带头人2名:
侯章顺 武邑县惠农粮棉种植协会
孟凡新 景县杜桥景强家庭农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通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和帮助更多的社区居民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创新科普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为农业现代化和助力城镇化发展,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各县市区科协要大力宣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的事迹,发挥好基层科普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基层科普组织和个人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基层科普工作长效机制。
承担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县科协要切实落实申报推荐、落实执行主体责任,要将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贯穿于预算编制、专家评审公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检查评估等各个环节。同时,各县要督促各获表彰单位和个人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衡水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衡市科协〔2021〕1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中期绩效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保留详细的支出票据,以及能够证明实施成效的纸质材料、图片(视频)等资料,报县科协把关审核后,县、市科协备案。各获表彰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协发普字〔2012〕12号)和国家、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转移支付资金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按照省财政部门要求确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认真做好、主动配合检查评估工作。
衡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