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组宣部
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根据《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为做好此次参评活动,衡水市科协从即日起开始征集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材料,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踊跃上报评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是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上发表的、以反映科协工作为主题的消息、通讯、侧记、综述、评论等都可参评。《河北科协》视为省级刊物。
二、申报渠道
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企业科协负责收集参评作品,将参评作品统一报送到市科协组宣部,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三、申报条件
参评作品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反映全市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的精神风貌和实际成效,并符合下列条件:
1、定位准确,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社会反响积极。
2、内容真实,文采精彩,视角独特,广播电视作品还要声音、画面优美,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作品系原创,署名为个人。
四、申报要求
1、每篇参评作品需完整填写《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一式10份,并提供作品原件1份(发表在《河北科协》)上的作品除外)、文字作品(声像作品文字稿)复印件10份。一份申报表对应一份文字作品(声像作品文字稿)复印件,并装订在一起。申报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作品不具参评资格。
2、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负责收集本单位、本系统参评作品,并填写《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与参评作品一同报省科协宣传部。
3、各单位要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淘汰不合要求的作品。
4、在《河北科协》刊发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作品总额的20%。
5、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15年5月10日。
6、报送地点:衡水市科协组宣部(地址:衡水市新华西路468号 邮编:053000)
五、奖励形式
河北省科协新闻奖分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评作品总体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作品数量。获奖作品的作者将得到省、市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活动通知》可在河北科协公务网(www.hbast.org.cn)上查询。
联系电话:0318—5265809
联 系 人:郭玉梅
附件:1.《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
2.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
衡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
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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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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