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科协”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2009年1月12日是河北省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日,为向全社会展示河北省科协成立50年来,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和学会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取得的巨大成就,省科协决定,与中国科协正在举办的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有奖征文结合,开展 “我与科协”有奖征文活动。按照省科协活动要求,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必须按时至少上报征文一篇,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科协,重点突出科协的工作特色。
二、征文对象
全市科技工作者,各级科协、学会工作者,基层科普工作者,科协系统离退休老同志,曾经在科协系统工作过的同志,关注科协或参与过科协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内容
凡是与科协工作有关的记录回忆、体会感受、展望设想均可。以下选题内容供应征者参考:
(1)科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的回顾;
(2)科协组织、科协工作对自己的影响;
(3)科技工作者受益于科协典型事例;
(4)参与科协、学会有关工作的亲身感受;
(5)社会公众对科协工作的认知、感受等;
(6)对河北科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7)对河北科协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前景的设想与展望。
四、征文体裁
征文体裁原则不限,但以通讯、特写、纪实、回忆录、随笔、评论、散文、诗歌为佳。
五、征文要求
(1)征文来稿系作者本人创作,内容真实;
(2)每篇征文字数不限;
(3)征文完稿后请及时上报。征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4) 征文电子文档一律使用word格式,发送到专用电子邮箱:hskxdxb@163.com和hbskx50@163.com,邮件主题设为“有奖征文”;
(5)征文打印稿请寄到衡水市科协调宣部和河北省科协宣传部(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41号,邮政编码:050011),信封正面注明“有奖征文”字样;
(7)征文打印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8)刊载征文的媒体有权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在稿件上注明。一经刊载,按规定支付相应稿酬。
六、奖励形式
征文活动设优秀作品奖,由征文活动评委会评选产生。2008年11月评选并颁奖。优秀作品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各若干篇,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
七、征文时间
2008年5月28日—10月31日
八、征文宣传
《河北科协》从2008年第5期起开设专栏,择优刊登征文稿件,同时在河北科协公务网发表。
衡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