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来源:衡水科协
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科协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年来,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协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事业,有利地促进了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为衡水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调动各级科协组织、广大科协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推动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市科协决定开展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先进市级学会12个, 优秀、先进县科协9个,单项工作先进县科协10个,先进市直企业科协2个(市科协根据对各单位年终考核总体情况确定先进集体)。
先进基层科协组织22个(每县市区科协推荐2个)。
(二)先进个人:每个县市区科协推荐3名,每个市直企业科协推荐1名,每个市直学会推荐1名。
二、申报评选程序
(一)市直学会先进个人:由市直各学会向市科协学会部报送。学会部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指标初评后,送市科协评审委员会参评。
(二)市直企业科协先进个人:由企业科协向市科协普及部报送。普及部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指标初评后,送市科协评审委员会参评。
(三)科协基层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县级科协根据各基层组织的年度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指标先进行初评,报送市科协普及部,普及部审核后,送市科协评审委员会参评。县市区科协在评选先进个人的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在基层第一线上的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
市科协届时组成由市科协领导和有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四、申报要求
1、先进科协基层组织要报送不超过1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2、申报先进个人要报送《2012年度全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呈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工作联系电话:普及部:5265806、学会部:5265802。
附件:1、衡水市科协系统评先条件
2、《2012年度衡水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呈报表》
衡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1月25日
附件1
衡水市科协系统评先条件
一、先进市直学会、县市区科协、市直企业科协评先条件
严格按照2012年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要求,依据各单位年终完成情况确定。
二、科协基层先进单位评先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作风过硬,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在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及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推进科协改革,科协事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4、科协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发挥,与广大科技工作者联系密切。民主办会制度健全,科技工作者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
5、较好地完成了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市科协年度确定的工作任务。
三、衡水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条件
第一条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科协宗旨,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 热爱学会工作,认真贯彻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落实市科协布置的工作任务者。
第三条 积极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积极普及和推广农业技术,并做出了显著成绩者。
第四条 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为培养科技后备人才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五条 在密切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络、联系工作中,自觉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成绩突出者。
第六条 在组织学术活动、科技工作者建议、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厂会”协作,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学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第七条 宣传、表彰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为营造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第八条 在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技术开发、“金桥工程”等项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第九条 在按要求完成统计工作、信息调研、财务预决算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附件2
2012年度衡水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呈报表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主要工作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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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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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直 学 会 企 业 科 协 或 县 科 协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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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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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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