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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河北省科技新闻学会
冀科协〔2011〕22号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办法》,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含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发表的、以反映科协工作为主的各类新闻作品。《河北科协》视为省级刊物。
二、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反映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的精神风貌和实际成效,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位准确,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社会反响积极。
(二)内容真实,文笔精彩,视角独特,广播电视作品还要声音、画面优美,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三)报道及时,在重要版面、栏目和时段发表。
(四)作品系原创,署名、版权无争议。
三、申报要求
1、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的作品,报作品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10份;在电台发表的作品,报原声作品1份及其文字稿10份;在电视台发表的作品,报光盘1份及其文字稿10份。每套参评作品由1份《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申报表》、1份作品文字稿组成,并装订在一起。申报表须加盖作者单位公章。
2、各设区市科协负责收集本市新闻单位和本系统参评作品,并填写《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一同报省科协宣传部;省级新闻单位和中央驻冀新闻机构及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参评作品,直接报送或邮寄到省科协宣传部。
3、参评作品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4月15日,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四、评奖方法
省科协、省记协、省科技新闻学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初评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及其等次。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分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评作品总体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作品数量。对获得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颁发奖励证书,并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同时向各参评作者所在单位发评选结果通报。
六、其他事项
1、此通知可在河北科协公务网(www.hbast.org.cn)查询。
2、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3.省科协宣传部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73号 邮编:050011
联系人:肖开雄 华世博
电 话:0311—86049309 13102882199
附件1: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申报表
附件2: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河北省科技新闻学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评选申报表
作品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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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名称 | 发表时间 | ||||
作者姓名工作单位 | 第一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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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作品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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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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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附件2:
第十三届河北省科协优秀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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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题目 | 体裁 | 作者 |